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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审判:公审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图文纪实截图 中国大审判:公审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图文纪实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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镡德山,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原总编辑、编审,超山碑林顾问。享受国务院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特殊津贴。主要编著作品有:《毛泽东传》、《周恩来传》、《刘少奇传》、《中国共产主义通志》、《改革开放论文集》、《巨人的步伐》(丛书)、《丰碑——中国共产党八十年》(丛书)、《毛泽东和他的秘书田家英》等。《毛泽东和他的秘书田家英》在读者中影响很深,曾十多次重印,发行量达30多万册。

依次被押进法庭的是:姚文元、江腾蛟、邱会作、吴法宪、黄永胜、李作鹏。他们都羁押于秦城监狱。
姚文元顶着颗秃头被押进法庭,鼓着一双金鱼眼,你可以看到他的眼珠子还在滴溜溜地转。他这个刀笔邪神,今天到法庭受审还没有忘记上衣口袋上还插着那枝杀人的笔,他是江青看中的一条“棍子”,江青用这条“棍子”“打了十年”。
“文化大革命”时期秦城监狱是关押特案“重犯”的监狱,当年,林彪反革命集团的重要成员、空军司令员吴法宪正是这座监狱的负责人之一。林、江反革命集团从1967年到1971年间,疯狂迫害革命干部时,在这里曾关押过高级干部500多人,其中有34人被迫害致死,30多人被折磨成精神病,还有30余人被打成伤残。
吴法宪接到起诉书后,一连看了七遍。他认为起诉书写得实事求是、非常公道。现在他像个散了架子的泥胎,垂头丧气地站在被告席上等待受审。
自称“小小老百姓”,实为大大野心家,红极一时的陈伯达,是由法警扶着,步履蹒跚走进法庭的,他因病一直在病房中监护。法庭近千人一看到他,立刻就会想到他还活着,他是十个主犯中年龄最大的,76岁;想到那篇《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社论,他那时的一声叫嚣,竞把全国搅得阴云翻滚,致使多少干部群众惨遭迫害。他伙同江青、康生陷害国家主席刘少奇,直到刘少奇冤死河南。他无中生有,诬陷陆定一是叛徒、内奸、现行反革命,对陆定一进行人身摧残;他在唐山大会上凭空捏造说:“中共冀东组织是‘国民党、叛徒在起作用’。”受牵连被诬陷的有8.4万人,2995人被迫害致死。那时,他可曾想到因他招乱起衅,罪大恶极,总有一天会被全国人民愤怒的狂飙扫进历史的垃圾堆,而不齿于人类。
第九个被押上法庭的是“四人帮”的狗头军师张春桥,63岁,着实是一副不死不活、挺不起脑袋的奸臣相。再看他吊着三角眼,仰歪着小平头,耸着双肩,身着对襟棉袄,敞着领口,那个装腔作势的派头,活脱脱30年代的“狄克”再现。这个一肚子坏水的国民党特务,做了十年“改朝换代”的美梦。如今梦断黄粱仍不知改悔,态度顽固而恶劣,两眼闪射着阴冷的凶焰,似一只笼中困兽。在秦城狱中,法警多次见他在室内不停地踱步。困兽犹斗,无奈却回天无力。
他好悔恨吧,白瞎了“狗头军师”的绰号,可叹机关算尽,却害了卿卿性命,怎么就没有测算出“10月6日”这一天?他们“四人帮”在上海早已经把枪支弹药发给了“民兵”,定于“10月10日”举事,万没想到党中央明察秋毫,竟先他们一步,于1976年10月6日晚,不费一枪一弹,就把“四人帮”一网打尽了。
张春桥只有痛恨自己的份儿吧?他就此下了歹心:从被捕那天起就不再说话,装聋作哑,以无言相对抗。
下午3时15分,江华下令:“传被告人江青到庭。”值班法警从书记员手中接过提押票,走出右侧旁门,到候审室去带被告。
门开处,只见反革命元凶、窃国大盗江青,在两名身着蓝色警服、佩带手枪的威武女法警的押解下走进法庭。
江青,67岁,身穿黑色棉衣棉裤,脚穿一双绒棉鞋,挺直着腰板,脚步放得很慢,故意拿姿作态,但是怎么也掩饰不住神情的颓丧。她的头发乌黑,梳理整齐。过去有人说她戴假发,不对,她是很善于保养的人。今天她戴副宽边眼镜,鼻尖上的那块黑痣特别显眼,脸色苍白,嘴角深陷,嘴唇紧闭,目光呆滞,一脸愠怒而又愁苦的凶相。昔时那种唯我独尊、目空一切的傲慢相早已荡然无存了。江青怎么会想到天天梦想当“女皇”的大明星会从云端跌落尘埃,被押上历史的审判台呢?可人民知道会有这一天的。人民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的自然道理。
法庭有近千人,此时此刻看到江青还在装模作样演戏,无不切齿痛恨。人们不会忘记她先是同林彪沆瀣一气,呼风唤雨,兴妖作乱;林彪粉身碎骨以后,她为自己画皮,摇身一变就成为反林“英雄”,但是,怎么也掩盖不了她的勃勃野心,她又带领“四人帮”加紧篡党窃国的步伐;人们永远不会忘记,他们是怎样栽赃陷害,把国家主席刘少奇置于死地。据不完全统计,有据可查者,全国受他们诬陷、迫害的人有72.95万人;被迫害致死的人有3.48万人。他们残害忠良,制造冤案,恶不忍闻,罪不容诛!善良的人们,请你记住这一天吧:刘少奇同志生于1898年11月24日,被林、江一伙迫害死于1969年11月12日。刘少奇1921年入党,他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几十年来一贯忠于党和人民,把毕生精力献给了无产阶级解放事业,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1980年2月29日,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庄严地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宣告为刘少奇同志平反,恢复名誉!
……

第一篇 超级审判
第一章 正义面对邪恶
一、正义的钟声终于敲响了,这也是为江青等十名元凶敲响了丧钟
二、从云端跌落尘埃,江青等罪犯被押上法庭
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罪恶滔天,铁证如山
第二章 审判前的法律准备
一、中共十届三中全会对江青反革命集团做出了组织处理
二、早在1973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做出决议,开除林彪反革命集团成员的党籍
三、生前红极一时,死后遗臭万年,历史把康生、谢富治钉在了耻辱柱上
四、历史性的决定,全国人民的期盼

第二篇 短兵相接
第三章 王洪文在庭审中供认不讳
一、靠“打砸抢”起家的王洪文
二、王洪文长沙告状, “四人帮”阴谋夺权
三、王洪文供认他诬陷陈毅
四、王洪文承认他策划并指挥上海两次武斗事件的犯罪事实
五、王洪文供认他和张春桥策动上海武装叛乱
六、法庭辩论,王洪文请求法庭给他改造自己、重新做人的机会
第四章 姚文元咬文嚼字狡辩抵赖
一、阶级异己分子姚文元
二、 “四人帮’’相互包庇,销毁他们的反动历史材料
三、姚文元带着稿子受审,欲盖弥彰
四、姚文元多次避重就轻,无理狡辩
五、姚文元一再掩盖、推脱罪责
六、姚文元是江青看中的一条“棍子”,是用反革命舆论
杀人的凶手
第五章 张春桥装聋作哑,拒绝回答对他的审问
一、国民党特务分子张春桥其人
二、蒯大富作证:张春桥是煽动打倒刘少奇的元凶
三、张春桥准备等死,拒不回答任何问题
四、张春桥血债累累,罪不容诛
第六章 大奸似忠的陈伯达
一、投机分子陈伯达
二、 “小小老百姓”、大大野心家的供词
三、从《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到“冀东惨案”
四、陈伯达表示认罪,请求宽大处理

第三篇 唇枪舌剑
第七章 叛徒江青其人
第八章 江青、康生勾结,作恶多端
一、欺世盗名的康生,是个政治骗子
二、江青、康生是诬陷、迫害刘少奇的罪魁祸首
三、江青、康生勾结迫害八届中共中央委员
第九章 江青、林彪勾结,祸国殃民
一、林彪其人:战争年代打过一些胜仗
二、林彪其人:个人野心膨胀,成为叛徒
三、江青和林彪勾结,阴谋篡党篡国,从《纪要》开始
四、江青、林彪配合默契,栽赃陷害刘少奇
五、林彪、叶群魂断荒郊之前和江青的最后勾结
第十章 江青在庭审中的丑恶嘴脸
一、江青罪恶累累,铁证如山,一再狡辩抵赖,审判长宣布:记录在案
二、邪行江青,蛇蝎歹毒,罪证如山,还拿不是当理说
三、做贼心虚,欲盖弥彰,为了一封信,江青派人抄家、抓人,迫害知情的文艺界人士
四、江青把她的犯罪活动说成是“合法的”
第十一章 法庭辩论,江青对抗法庭,拒不认罪,罪上加罪
一、混淆黑白,颠倒是非,江青坚持反革命立场
二、公诉人江文痛斥江青的无耻诡辩

第四篇 刀光剑影
第十二章 林彪的五员悍将和帮凶
一、林彪死党黄永胜其人
二、林彪死党吴法宪其人
三、林彪死党李作鹏其人
四、林彪死党邱会作其人
五、林彪死党江腾蛟其人
第十三章 吴法宪交出“两权”的恶果
一、昊法宪供认给了林立果“两个一切”的特权
二、吴法宪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三、律师出庭辩护,吴法宪请求给他一条改过自新之路
第十四章 江腾蛟的犯罪骇人听闻
一、江腾蛟对指控他的罪行供认不讳
二、辩护人依法据理为被告人辩护
第十五章 庭审中的黄永胜败了
一、黄永胜向叶群告密,促使林彪杀害毛主席
二、铁证证明黄永胜是林彪的同伙
三、黄永胜诬陷叶剑英,在证据面前他无法抵赖
四、证人左洪涛血泪控诉黄永胜制造“广东冤案”的罪行
五、黄永胜不要律师,他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
第十六章 李作鹏在法庭上再也“硬”不起来了
一、李作鹏供认他把得到的毛主席南巡讲话内容告诉了黄永胜
二、李作鹏篡改周总理指示,致使林彪乘机外逃
三、李作鹏承认他诬陷、迫害叶剑英、罗瑞卿、张学思的罪行
四、李作鹏唯林彪之命是从,叫他咬谁就咬谁
五、李作鹏在法庭辩论中认罪
第十七章 邱会作跪在被害人的面前谢罪
一、在证据面前,邱会作表示承担犯罪责任
二、望风捕影,栽赃陷害,唯邱氏“会作”
三、法庭辩论,邱会作宣读《认罪书》

第五篇 独立审判
第十八章 庄严的时刻,人民欢呼胜利
一、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的宣判
二、人民开心之日,正是反革命分子难受之时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决书
(特法字第一号
参考书目
后记

1980年1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十名主犯所犯罪行进行了公开审判,历时77天。这是共和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以推翻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为目的,诬陷迫害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制造大量冤假错案,打击大批革命领导干部和群众,罪行累累,罄竹难书。然而在庭审中,江青、张春桥等百般抵赖,拒不认罪。法庭依法判处江青、张春桥死缓,判处王洪文无期徒刑,其他死党成员分别被判处20年至16年徒刑,他们罪有应得。这是历史的正义审判,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伟大胜利。读过《中国大审判:公审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图文纪实》,你就能看到他们在法庭上的丑恶嘴脸和他们所犯下的桩桩件件滔天罪行。
历史常读常新。《中国大审判:公审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图文纪实》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全面、系统、真实地记录了法庭公审的全过程,具有十分珍贵的历史文献价值和可读性。

镡德山编写的《中国大审判:公审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图文纪实以详实的史料和300多幅图片(许多图片是首次发表)记录了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的全过程,展现了他们的狰狞面目和可悲的嘴脸。读者可以从中看到这些替犯当年极盛之时是何等的显赫和疯狂。

岁月如流,往事如烟。然而,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一些事是令人难忘的。我对二十多年前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公审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的中国大审判,至今仍然记忆犹新。
作为一名新闻摄影记者,我受中国新闻社的委派,参加了公审林、江反革命集团案的全过程,以新闻图片的形式,向国内外广大读者及时地做了报道,形象真实地展现了法庭活动和十名被告人的丑恶形态。
那以后,出于职业的习惯,我经常翻读这些图片,常读常新,不仅引起我对那个特殊年代的回忆,还使我生发许多思考。同时,我也很关心有关这方面图书的出版情况,在看过一些作品之后,感到作者们都下了功夫,他们为共和国留下的真实而叉可贵的历史记录,是值得称道的。但是,当我寻遍北京一些主要书店,还不曾发现有用图片形象地记述公审情况的图书时,我感到自己可以在这方面做一点工作,于是引发我试图编辑一册图文搭配的书籍作为补充的设想。
我的想法得到了春风文艺出版社原总编辑(社长)、我的小学同学王大学同志的支持。他在为我主编出版《镜头里的领袖风采——一个新闻摄影记者采访杂记》一书之后,又欣然答应为我编辑这部书。他和我同乡同窗,我们都已七十有七,我为他的不辞劳苦而感动。在这里,让我首先感谢老友再次对我的支持和帮助。
在初编这本书的过程中,幸得中央文献出版社总编辑镡德山同志应邀担任主编,并得到中央文献出版社的首肯,与辽宁人民出版社联合出版。我对镡德山同志的鼎力帮助和中央文献出版社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书的文字部分,是根据我在法庭摄影期间的亲历、感受和思考,主要依照我们中新社记者胡本英、诸有钧、巩双印三位同志的新闻报道电稿。参照于福存、王永昌二位作者的《人民的审判——审判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一书和《历史的审判——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犯纪实》,以及参考其他有关书目编撰而成。这里,特别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还要感谢张勤和李振盛二位同志的帮助。
审判期间,为了维持法庭的严肃性和庭审活动秩序,规定摄影记者、电视摄像师都是定点拍摄,而且不得使用闪光灯,这使记者的采相角度和照片的质量受到了不小的限制。特别法庭分设第一、第二两个审判庭,并且同时开庭分别审判。我在第一审判庭摄影,因此,第二审判庭的有关图片,由我们中新社记者杨建能同志提供,在此,特向他表示感谢!
本书选用的资料除署名者外,标有“资料”字样的均选自参考书目。这里特别向署名的和无法署名的作者们表示感谢!
本书责任编辑、美术编辑、版式设计和校对人员都为之付出了很多劳动。我向他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公开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是共和国历史上的一件政治大事件,现在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由于个人的记忆和资料所限,书中的缺点一定不少,敬请专家和读者指教。 吕相友 200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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