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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配套解读与实例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套解读与实例(实施条例最新)截图

#电子书简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工作原则

第四条政府职责

第五条主管部门

第六条宣传教育

第七条科学推广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机动车登记制度

第九条申请登记证明及受理

第十条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一条车牌号的使用规定

第十二条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安检

第十四条强制报废制度

第十五条特种车辆标志的使用

第十六条禁止行为

第十七条强制保险

第十八条非机动车的登记

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

第十九条驾驶证

第二十条驾驶培训

第二十一条上路前检查

第二十二条安全、文明驾驶

第二十三条驾驶证审验制度

第二十四条累积记分制

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五条道路交通信号

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

第二十七条铁路警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交通设施的保护

第二十九条安全防范

第三十条警示与修复损毁道路

第三十一条非法占道

第三十二条施工要求

第三十三条停车泊位

第三十四条人行横道及盲道

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三十五条右行

第三十六条分道通行

第三十七条专用车道的使用

第三十八条通行原则

第三十九条交通限制的提前公告

第四十条交通管制的条件

第四十一条法律授权

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二条车速

第四十三条安全车距及禁止超车情形

第四十四条减速行驶

第四十五条超车限制

第四十六条铁路道口行驶规定

第四十七条避让行人

第四十八条载物规定

第四十九条核定载人量

第五十条货运车载客限制

第五十一条安全带及头盔

第五十二条排除故障

第五十三条优先通行权之一

第五十四条优先通行权之二

第五十五条拖拉机通行规定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停放

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七条非机动车行驶规定

第五十八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限制

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停放

第六十条驾驭畜力车规定

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一条行人行走规则

第六十二条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

第六十三条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

第六十四条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保护

第六十五条通过铁路道口规定

第六十六条禁带危险物品乘车

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七条禁入高速公路的规定及高速限速

第六十八条高速公路上的故障处理

第六十九条禁止拦截高速公路行驶车辆

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条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理

第七十一条交通肇事逃逸

第七十二条事故处理措施

第七十三条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七十四条事故赔偿争议

第七十五条抢救费用

第七十六条交通事故的赔偿原则

第七十七条道路外交通事故的处理

第六章执法监督

第七十八条交警培训与考核

第七十九条工作目标

第八十条警容警纪

第八十一条工本费

第八十二条罚款决定与收缴分离

第八十三条回避

第八十四条执法监督

第八十五条社会监督

第八十六条不得下达罚款指标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现场处罚

第八十八条处罚种类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规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规

第九十一条酒后驾车

第九十二条超载

第九十三条违规停车

第九十四条违反安检规定

第九十五条无牌、无证驾驶

第九十六条使用虚假或他人证照

第九十七条非法安装警报器具

第九十八条未上第三者责任强制险

第九十九条其他行政处罚

第一百条驾驶、出售不合标准机动车

第一百零一条重大交通事故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半年内二次以上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第一百零三条有关机动车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

第一百零四条道路施工影响交通安全行为

第一百零五条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行为

第一百零六条妨碍安全视距行为

第一百零七条当场处罚决定书

第一百零八条罚款的缴纳

第一百零九条对不履行处罚决定可采取的措施

第一百一十条暂扣或吊销驾驶证

第一百一十一条拘留裁决机关

第一百一十二条对扣留车辆的处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暂扣与重新申领驾驶证期限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电子警察的处罚依据

第一百一十五条行政处分

第一百一十六条停职和辞退

第一百一十七条渎职责任

第一百一十八条执法不当的损失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一百一十九条用语含义

第一百二十条部队在编机动车管理

第一百二十一条拖拉机管理

第一百二十二条入境的境外机动车管理

第一百二十三条地方执行标准

第一百二十四条实施日期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430)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4.5)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2.9.12修订)

机动车登记规定(2012.9.12修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817)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081220修订)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2002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根据历次修订案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12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指导意见及相关典型案例的通知(2009911)

校车许可程序流程图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图

交通事故索赔流程图

交通事故赔偿金额计算公式
本丛书的汇编体例如下:
1法律适用提要。每本书皆由相关法律专家撰写该法的适用提要,帮助读者对每一个法的背景、主要内容、注意事项有更全面、深入的理解;
2重点法条注释。对重点法条进行条文解读,且每个条文都提炼条文主旨,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法条内容;
3配套法规解读。对与主体法重点条文配套的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政策进行解读,使观点更为鲜明、准确,语言更为通俗、精炼,更便于读者理解和适用;
4关联法规索引。详细列出与主体法条文相关联的法规的名目,方便读者查询使用;
5典型案例精选。选取贴近日常生活的典型纠纷,以案说法、以案析法;
6附录相关法规。书末附录一些较为重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增强了法律法规的相关性和实效性;
7追加增补服务。书后附“增补登记表”,根据读者需求,提供不同方式的法规信息增补。
★ 法律适用提要;重点法条注释
★ 配套法规解读;关联法规索引
★ 典型案例精选;附录相关法规

◎ 标准文本
选取标准文本,由相关法律专家撰写适用提要
◎ 专业解读
主体法重点条文进行详细解读,对与此相关联的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政策进行配套解读
◎ 实用信息
条文下加注关联法规索引、典型案例精析
◎ 相关规定
收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以及其他实用政策信息
编辑说明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法律已经成为社会生活各领域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方便读者充分理解和掌握法律的专业术语、条文内容和配套法规,本社特组织编辑出版了“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配套解读与实例”系列丛书。
本丛书由相关法律专家编写,不仅收录法律标准文本,解读法律重点条文,并对与法律条文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政策和典型案例予以精要分析。本书编写以实用、易用为原则,力求内容准确、语言通俗,以便广大读者轻松掌握法律政策,充分理解法律精神。
本丛书的汇编体例如下:
1法律适用提要。每本书皆由相关法律专家撰写该法的适用提要,帮助读者对每一个法的背景、主要内容、注意事项有更全面、深入的理解;
2重点法条注释。对重点法条进行条文解读,且每个条文都提炼条文主旨,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法条内容;
3配套法规解读。对与主体法重点条文配套的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政策进行解读,使得观点更为鲜明、准确,语言更为通俗、精炼,更便于读者理解和适用;
4关联法规索引。详细列出与主体法条文相关联的法规的名目,方便读者查询使用;
5典型案例精选。选取贴近日常生活的典型纠纷,以案说法、以案析法;
6附录相关法规。书末附录一些较为重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增强了法律法规的相关性和实效性。
7追加增补服务。书后附“增补登记表”,根据读者需求,提供不同方式的法规信息增补。
需要说明的是,本丛书“适用提要”、“条文主旨”、“条文解读”、“法规解读”等内容皆是编者为方便读者阅读、理解而编写,不同于国家正式颁布的法律文本,不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我们所有的付出都旨在提高本书的编写水平,以满足广大读者更高的要求。书中不足之处还望读者在使用过程中不吝赐教,提出您的宝贵意见,以便本书继续修订完善。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2014年3月

第二版序
自2011年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不断改善,民众的法律观念不断提升,与之相关和配套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针对校车安全问题,国务院颁布施行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4月5日);针对“交强险”问题,国务院修订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年12月17日);针对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使用等事项,公安部修订了《机动车登记规定》(2012年9月12日修正)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2年9月12日修订);此外,部分省市还根据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出台了本省、本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如江西、陕西等省份分别修订了该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3年),贵阳市修订了《贵阳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规定》(2013年)等。针对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新形势,本书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套解读》第2版由罗震雷主编,傅卫卫副主编。具体分工为:罗震雷第一至三章,傅卫卫、罗震雷第四至八章。本书书写体例和结构与第1版相一致,修订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补充了部分配套条款。因《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订后,国务院、公安部和部分省市地区完善和修订了与《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套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新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使得笔者在解读《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时有了更丰富的依据。二是修改了部分配套条款。因部分配套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被修订,所以本书的配套条款和配套解读也随之修订。三是修订了部分条文解读和配套法规解读。两年多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我国道路交通环境变化较大,特别是在驾驶人数量和构成,上道行驶的机动车类别和构成,私家车普及等方面较前两年均有很大变化,与之相应,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也呈现出一些新问题,如儿童安全座椅问题,“毒驾”问题等。为了能更准确地反映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变化情况,本书对相关数据进行了更新,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了解读。四是更新及增加了“典型案例”的数量。本书写作之初,适逢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不久,时隔两年,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日益为公众所接受,配套法规日趋完善,相关的司法实践也日益丰富。这些都为本书的修订提供了新的资料和素材。最后,在本书的附录部分,增加了《校园安全管理条例》,并附上了最新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方便读者理解和使用。
因修订时间仓促,加之作者经验有限,本书难免有不足之处,在此谨请读者不吝赐教,以便本书继续完善。
本书编写组
二〇一四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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