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现象变迁史/近代名家散佚学著作丛刊
- ISBN:9787203089636
- 包装:平装
- 开本:16开
- 版次:1
- 用纸:胶版纸
- 丛书名:近代名家散佚学术著作丛刊
- 出版社:山西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4-12-01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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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简介
《法律现象变迁史/代名家散佚学著作丛刊》为《代名家散佚学著作丛刊》系列图书之一,1933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分为九章,从宇宙现象及其法则以及社会生活的方面切入题目,进而分别论述了院士社会时代、原始国家时代、封建制度时代、资本主义时代和社会主义时代的法律现象,提出了以社会生活为根据的法律观。作者简介
朱章宝(1888年—1968年),字隐青。浙江金华人。中央大学法科法学士,留学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毕业。厦门大学教授,上海法政学院教授。目录
章宇宙現象及其法則第二章社會生活的分析
第三章法律現象和社會生活的關係
第四章原始社會時代的法律現象
第五章原始國家時代的法律現象
第六章封建制度時代的法律現象
第七章資本主義時代的法律現象
第八章社會主義時代的法律現象
第九章以社會生活篇根據的法律觀
精彩书摘
《法律现象变迁史/代名家散佚学著作丛刊》:没有一种不是着保护自己而争的。他的斗争方法,更是变化多端:有积极的斗争,就是用武器替代爪牙去征服猛兽和敌人;有消极的斗争,就是有防御工作,以防天灾,防兽患,防敌人的侵袭;又有和的争,也可说礼让的争,就是设立各种规约和信条,使同类之间不至发生互相侵夺的行为,以消弭斗争于未然。以上各种方法,除抗天抗兽的几种特别设备外,若专从人与人争的一方面说则古来有进攻迟守的军;有反抗,屈服,联合,分离等权力关系的:这些一都称篇人类的『政治生活』当斗争停止而相安一时的时候,则必有一种规约,订定相互的关系限制个人自由维持公共秩序,而增进其组织的机能:这是称为『法律生活』。更从人类的内心方面求改善不须强制而能以礼让相待,有同情的结合,有共同的信条:这是称篇『道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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