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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世君,男,1976年生,汉族,法学博士,现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商法、经济法及交叉领域。己出版独著2部,主编、参编各类著作8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法学会等各类课题10余项,在《人民日报》(理论版)、《法学论坛》、《法学杂志》、《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经济法学评论》、《税务研究》、《法制日报》等各类学术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30多篇。
《法律家演讲录(第3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学科建设系列》:
这一方面增强了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另一方面也使发生极端事故的概率大大减少。不得不说这是司法过程中一个极大的进步,但我们仍要注意这方面的职业风险。另外一个职业风险是打击报复。早前有报道河北某反贪局局长家被炸,妻子高位截瘫。这就是很严重的打击报复,也是从事这个职业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风险。如果说我们没有办法消除打击报复行为,那我们所能思考的就是如何能够既把案子办好又不让犯罪嫌疑人憎恨,避免受到打击报复。这就需要在长时间的工作中,自己不断摸索,有自己的办法,形成自己的套路。
通过多年的工作我也在不断改进自己办案的方式方法,至少到目前我办的很多案子,无论案件大小,都办理得比较合理如法,比如,上面提到的老太太案子,犯罪数额涉及2亿多人民币,当我对她讯问完毕送她回看守所时,她给我鞠了一躬,并对我说:“虽然你办了我的案子,但是我不恨你”。想要实现这样的结果,需要日积月累的磨炼和不断总结努力改进。当然,相对而言,反贪工作中受到的打击报复要比普通刑事犯罪侦查工作少得多,因为我们面对更多的是一些有身份和知识背景的人,如果方式方法运用得当,和他们是可以讲道理的,所以风险要比公安机关小。
第三,要求知识储备丰富,实践性强。在一些院校,职务犯罪侦查是一门独立的专业,比如人民大学设有职务犯罪侦查专业。但我认为侦查学更应该划入社会学范畴,因为对不同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会涉及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技能,虽然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会运用法条、司法解释,但更多时候会用到心理学、社会学知识,有时会用到财务学知识,比如查账。在2014年我办理的一个案件中,需要调查的账户有2000多个,从2006年至今的资金进出有100多亿。面对这种状况,如何从中发现问题,是需要综合运用法律及其他专业知识具体分析,反复判断的,这就要求职务犯罪侦查人员具有丰富的知识储备。一定权力、一定地位、一定经济实力的人。由于职务犯罪程序一旦被启动,想停下来是很困难的,所以为了阻止反贪干警启动该程序,有很多人就会不惜一切代价,动用各种关系,调动各种资源,使用各种手段来向检察院、办案人员进行施压、诱惑,软硬兼施。这仿佛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斗争的结局很可能让一些人的命运就此逆转。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一再强调初查阶段一定要保密的原因,案子一旦泄密就很难办成。例如,前两年办理一个前局级干部的案子,这位干部对我们干警说:“我写一张纸条你只要帮我送出去,我马上让我的家人给你银行卡打20万元。”当时,我们的月工资大概2000~3000元,但这位同志最终抵住了诱惑,也许在很多人看来他的品质是可贵的,可在反贪工作中,这只是每人必备的一个最基本素质。诸如此类的诱惑还有很多,如果抵挡不住,你有可能锒铛入狱、身败名裂。
这些年,检察院里也有一些干警因为禁不住诱惑而出问题,不能廉洁自律,最终误入歧途。在面对诱惑的同时,自侦工作也要面对很多职业风险。自伤自残就是职业风险之一,这是指犯罪嫌疑人自伤自残的情况。举个例子,大家有时候看报道,有的小偷在被抓时给自己身体划一刀,还有的吞铁钉自伤,我们在工作中也会经常面对这种情况。记得我刚工作那年,侦查人员在二楼讯问一个犯罪嫌疑人,该男子从二楼跳下企图逃跑,结果头部着地死亡。2014年我办理的一个案子,当事人是个老太太,她为了逃避法律制裁用尽各种办法自伤自残、咬舌头、撞墙、装疯装病,为了保障她的安全,我们采取了许多措施,当时觉得压力非常大。因为如果发生犯罪嫌疑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对侦查人员打击是最大的,他们不仅可能离开检察院队伍,甚至有可能被迫究刑事责任。
……
《法律家讲演录》总序
第一讲:检察院的职能与检察人才的塑造
第二讲:检察院自侦工作及能力储备
第三讲:法治背景下检察官职业能力培养
第四讲:公益律师有感
第五讲: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漫谈
第六讲:“新三板”市场建设与证券法律制度的改革探索
第七讲:学法有感
第八讲:我国文化法制的现状与问题
第九讲:法律职业生涯中的人生感悟
第十讲:商事侵权问题的律师视角
第十一讲:互联网行业中的经典竞争案例
第十二讲:法官的审判思维与商事审判
后记
《法律家演讲录(第3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学科建设系列》相较于前两卷而言,一方面继承了前两卷中“法律前沿+法律职业”的风格,收录了5篇讲述法律职业中所需具备的法律素养之讲稿。其中,来自东城检察院的董永格、王焕民、温长军等3位检察官对检察院的职能以及检察官的职业素养进行了全方位的阐释,中铁天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经济管理部副部长郭盛兰对企业法务的职责以及所需防范的风险进行了简明扼要的介绍;涂玉珍律师耐心地为大家讲解学习法律的科学方法,并鼓励青年法律人应目标明确,勇于选择,敢于坚持;大唐集团独立董事李可杰则谈及了其在法律职业生涯中的人生感悟。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法学本科教育始于1983年。1993年开始招收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2006年开始招收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在经济法、民商法、法学理论、国际法、宪法与行政法等二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同时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2013年设立交叉学科法律经济学博士点,同时招聘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等方向的博士后研究人员。30多年来,经过几代法律人的薪火相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已经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为了培养高素质、实务性的法律专门人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在常规性的教学计划之外,还持续性地邀请资深的法律家来校演讲。这里所说的法律家,主要是指从事法律实践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政府系统的法律官员以及个别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法学研究者。作为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律家,他们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法学学子带来了不同于法学家的立场与思维。
法律家的立场与思维是什么?作为对照,不妨先看看法学家的立场与思维。循名责实,法学家应当以法学研究为业。显然,这是一种相对超脱的立场。统而言之,作为知识分子群体的一个组成部分,法学家的主要职责是要告诉这个社会:人类法律的演变过程是什么,不同地方的法律有何异同,法律的价值与局限何在,法律的应然与实然怎样,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应当由法学家来回答。分而言之,法学家应当具有科学与哲学两种品性:科学的品性要求法学家具有科学的精神,能够像一个自然科学家那样,严谨地观察和剖析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从而为一个社会构建起一整套充满逻辑性的法律概念体系与法律规则体系,其根本目的,在于促进人类的共同生活更趋稳定、和谐、有序。哲学的品性则要求法学家具有反思的精神,能够对现实法律与现行秩序中的消极因素提出质疑,并予以中肯的批判——打个比方来说,法学家提供的反思与批判,应当像一套可以升级的杀毒软件,既有助于清除法律有机体内的病毒,又可以增强法律有机体自身的免疫能力。
与法学家不同,法律家既是某种法律的实践者、操作者,同时也是这种法律的表达者,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法律的极其鲜活的载体。譬如,透过一个国家的法官群体的带有普遍性的言行举止,旁人大体上就可以触摸到一种真实的、有质感的法律形态。从这个意义上看,法律家乃是一种法律(或一种法律文化)的构成要素之一。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果离开了法律家,就不可能成为一种活生生的法律,仅仅只是一些干枯在纸面上的文字符号。正是考虑到这一点,可以说,法律家的确是站在“法律之内”的。进一步看,站在法律之内的法律家群体,又包含了立法者、司法者、执法者、法律服务者等多种角色。他们各自的角色又有一些微妙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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