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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者书系:国防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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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百里,名方震,笔名飞生、余一。浙江海宁人。早年赴日留学。二十九岁任保定军官学校校长。三十七岁与梁启超、徐志摩等共赴欧洲考察。五十四岁出面斡旋“西安事变”后张学良与蒋介石之关系。五十六岁任陆军大学代理校长。一九三七年夏出版代表作《国防论》,轰动一时。

中国国防论之始祖

缘起

往者在东,得读《大战学理》及《战略论》诸书之重译本,尝掇拾其意义附诠于《孙子》之后,少不好学,未能识字之古义,疑义滋多焉。庚戍之秋,余将从柏林归,欲遍谒当世之兵学家,最后乃得见将官伯卢麦,普法战时之普军大本营作战课长也。其著书《战略论》,日本重译者二次,在东时已熟闻之矣,及余之在德与其侄相友善,因得备闻其历史;年七十余矣,犹好学不倦,每岁必出其所得,以饷国人。余因其侄之绍介,得见之于柏林南方森林中之别墅。入其室,绿荫满窗,群书纵横案壁间,时时露其璀璨之金光,而此皤皤老翁,据案作书,墨迹犹未干也。余乃述其愿见之诚与求见之旨。将军曰:“余老矣,尚不能不为后进者有所尽力,行将萃其力于《战略论》一书,今年秋当能改正出版也。”乃以各种材料见示,并述五十年战略战术变迁之大纲,许余以照片一,《战略论》新版者一,及其翻译权。方余之辞而出也,将军以手抚余肩曰,“好为之矣,愿子之诚有所贯彻也,抑吾闻之,拿破仑有言,百年后,东方将有兵略家出,以继承其古昔教训之原则,为欧人之大敌也。子好为之矣!”所谓古昔之教训云者,则《孙子》是也(是书现有德文译本,余所见也)。顷者重读《战略论》,欲举而译之,顾念我祖若宗,以武德著于东西犹复留其伟迹教我后人,以余所见菲烈德、拿破仑、毛奇之遗著,殆未有过于此者也。子孙不肖,勿克继承其业,以有今日而求诸外,吾欲取他国之学说输之中国,吾盍若举我先民固有之说,而光大之。使知之所谓精义原则者,亦即吾之所固有,无所用其疑骇,更无所用其赧愧。所谓日月经天,江河行地,放诸四海而准,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者也。嗟夫,数战以还,军人之自馁极矣,尚念我先民,其自觉也。

计篇

总说 此篇总分五段,第一段述战争之定义,第二段述建军之原则,第三段述开战前之准备,第四段述战略战术之要纲,第五段结论胜负之故。全篇主意,在“未战”二字,言战争者,危险之事,必于未战以前,审慎周详,不可徒恃一二术策,好言兵事也。摩耳根曰:事之成败,在未着手以前,实此义也。

第一段

兵者,国之大事;

毛奇将军自著《普法战史》开章曰:“往古之时君主则有依其个人之欲望,出少数军队,侵一城,略一地,而遂结和平之局者,此非足与论今日之战争也;今日之战争,国家之事,国民全体皆从事之,无一人一族,可以幸免者。”

格鲁塞维止著《大战学理》第一章,战争之定义曰:“战争者,国家于政略上欲屈敌之志以从我,不得已而所用之威力手段也。”

伯卢麦《战略论》第一章曰:“国民以欲遂行其国家之目的故,所用之威力行为,名曰战争。”

既曰“事”,则此句之“兵”,即可作战争解,顾不曰战而曰兵者,盖兼用兵(即战时运用军队)制兵(即平时建置军队)二事而言之也。“兵”之下即直接以“国”字,则为《孙子》全书精神之所在,而毛奇之力辟个人欲望之说,伯卢麦之一则曰国民,再则曰国家之目的,皆若为其注解矣,岂不异哉。

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案,死生者个人之事,存亡者国家之事,所以表明个人与国家之关系,而即以解释上文之“大”字。察者,审慎之谓,所以呼起下文种种条件:

第二段

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

此段专言内治,即平时建军之原则也。道者,国家之政治;法者,国军之制度;天地人三者其材料也。中国古义以天为极尊,而冠以道者,重人治也。(即可见《孙子》之所谓天者,决非如寻常谈兵者之神秘说。)法者,军制之根本,后于将者,有治人无治法也。五者为国家(未战之前)平时之事业。经者本也,以此为本,故必探索其情状。

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而民不畏危;

毛奇将军《普法战史》第一节,论普法战争之原因,曰:“今日之战争非一君主欲望之所能为也,国民之志意实左右之。顾内治之不修,党争之剧烈,实足以启破坏之端,而陷国家于危亡之域。大凡君主之位置虽高,然欲决心宣战,则其难甚于国民会议,盖一人则独居深念,心气常平,其决断未敢轻率。而群众会议,则不负责任,易于慷慨激昂。所贵乎政府者,非以其能战也,尤贵有至强之力,抑国民之虚矫心,而使之不战。故普法之役,普之军队仅以维持大陆之和平为目的,而懦弱之政府(指法)适足以卷邻国(自指普)于危亡旋涡之内。”

此节毛奇所言,盖指法国内状而言也。拿破仑第三,于俄土奥意之役,虽得胜利,仅足以维持其一时之信用,而美洲外交之失败,国内政治之不修,法国帝政日趋于危险。拿破仑第三欲自固其位,不得不借攻普之说,以博国民之欢心,遂至开战,故毛奇曰“懦弱之政府”云云。

《普奥战史》第一章摘要,自拿破仑之亡,普人日以统一德国为事,所持以号召者则民族主义也。顾奥亦日耳曼族也,故普奥之役,时人谓为兄弟战争,大不理于众口,而议会中方且与俾士麦变为政敌,举前年度之陆军预算而否决之。千八百六十六年春夏之交,普人于战略政略之间乃生大困难,盖以军事之布置言,则普国着手愈早则利愈大,而以致治之关系言,则普若先奥而动员,微特为全欧所攻击,且将为内部国民所不欲。(西部动员时,有以威力强迫始成行者)普王于是迁延迟疑,而毛奇、俾士麦用种种方法仅告成功,苦心极矣。数其成功之原因,则一为政府之坚忍有力,二为平时军事整顿之完备,三为军事行动之敏捷,卒能举不欲战之国民而使之能战。

案本节文义甚明,所当注意者为一“民”字及一“令”字,民者根上文国家而言,乃全体之国民非一部之兵卒也。令者有强制之意,政府之本领价值,全在乎此。案正式之文义,例亦不胜枚举,兹特举普法战役之例,以见国民虽有欲战之志,而政府懦弱不足以用之,卒至太阿倒持,以成覆败之役。特举普奥战役之例,以见民虽不欲战,而政府有道,犹足以令之,以挽危局为安全,可见可与之死,可与之生,两句决非寻常之叠句文字。与民死,固难。(普奥之役之普国)与民生亦不易也。(普法时之法国)

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地者,远近广狭死生也;

案观下文天地孰得之语意,则知此所指,乃天时地利之关于国防事业者,曰阴阳,曰寒暑,曰远近,曰广狭,皆确实之事实。后人乃有以孤虚旺相等说解天字,而兵学遂入于神秘一门。神秘之说兴,而兵学晦矣。(另有说)而不知孙子当时固未尝有此说也。

时制云者,时,谓可以用兵之时,制,限也,谓用兵有所限制也。如古之冬夏不兴师之谓。日俄之役必择正二月中开战,预期冬季以前可以求决战等类是。

将者,智信仁勇严也。

格鲁塞维止《大战学理》论“军事上之天才”文,摘译如左:

细论(甲)勇

战争者,危险事也,故军人第一所要之性质为勇:

勇有二:一为对于危险之勇,一为对于责任之勇。责任者,或指对于人而言,或指对于己之良心而言,兹先论第一种对于危险之勇。

此勇又有二:有永久之勇,有一时之勇。永久之勇,为不惧危险,此则或出于赋禀,或成于习惯,或由自轻其生命而生,要之皆属于恒态,永久的也。

一时之勇,由积极之动因而生,若名誉心,爱国心,及其他种种之感奋而出者是也。此种之勇,要不外乎精神之运动,属于情之区域,为非恒态。

二者效果之异,可无疑矣。恒态之勇,以坚固胜,所谓习惯成自然,无论何时,不离其人者也;感情之勇,以猛烈胜,而不拘以时。前者生节操,后者生英气,故勇之完全者,不可不并有此二者。

(乙)局面眼(慧眼)果断

战争与劳动困苦相连,军人欲忍而不疲者,则其身心不可不具有一种堪能之力,人苟具此力,而不失其常识,则已适于战争之用,吾侪尝见半开化之国民中,颇有适于战争者,不外具此力也。

若进一步而为完全之要求,则军人不可不有智力。

战争者,推测之境界也。凡事物为军事动作之基础者,其四分之三,常不确实,譬在云雾中,或浓或淡,惟有智力者能判断之,于此中而求其真,寻常之人,或亦偶得其真,又有以其非常之勇,而补其智之所不及者,偶然而已。若综合全体而论,其平均之成绩,则不智者终不能掩其所缺;战争者,不虞之境界也。人生事业中最易与意外之危险相触者,莫如战争,主将于此不能不为之稍留余地,而诸状况不确之程度愈增,事业之进步亦愈困难。

情况之不明,预料之不确实,与意外之事变,常使主将生“所遇者恒与所期不相侔”之感。而影响即及于各种计划,其或竟举前计直弃之,而易以新,而一转瞬间,新计划之根据又不见完全。盖战状云者非一时尽现,日有所闻,日有所异,而此心常皇皇于所闻所异之中。

当此而能镇定者不可不具二种性质:一曰智,智者如行路于黑暗之中,常能保有一点之光明,而知本线之在何方者也。一曰勇,勇者使人能借此微弱之光明,而迈往前进者也。彼法人之所谓局面眼(慧眼)Coup d'oeil 者,此则谓之果断,果断云者,勇其父而智其母。

此法语之所由生,盖谓战争以战斗为主,而战斗则以时间及空间之两要素为体。当时骑兵之使用,及其急剧之决战,凡一切皆以迅速及适当之决断为成功之要诀,而形容此时间空间之目测力,谓之为慧眼。兵学者迄今以此古义释慧眼者不少,盖凡动作迫切之时而能下适当之决断者,无非由此慧眼而生。例如发见适当之一攻击点等,则尤可见慧眼云者,非仅谓形体上之目,实兼指心目而言者也。

由慧眼乃生果断,果断云者,则所谓责任之勇也。又得云精神之勇,法语名之曰心勇,以其由智所生故也。然此勇之生,虽由于智,而其动则不由于智,而由于情。盖智者不必有勇,且多智之人,往往有临难而失其决断力者,吾侪所尝见也。故智尚矣,尤赖于情之勇。大抵人当危急之秋,与其谓为智所左右,毋宁谓为情所左右也。

临事之苦于疑虑,尤恐其陷于犹豫也,则果断要矣。世俗常以冒险大胆暴虎冯河之勇为果断,然吾侪则以为若不具完全之理由,决不许以果断之称;完全之理由,则由智力而得者也。

果断生于智,而成于勇固矣。然观察之智,感情之勇,仅曰兼也,实犹未足,所贵者,则二者之调和力也。世有人,其心目颇能解释困难问题,而平生当事,亦未尝无勇。顾有一临应行果断之机会,而忽失其能力者,则智力不融洽,故不能交互而生第三者之果断也。彼无智者,即遇艰难,未尝思想,即无忧虑,幸而成功,则例外也。

是故吾辈论果断者由智力之特殊方向而生,与其名之曰英迈,毋宁谓为强硬之脑髓。左之事实则足以证之,即在下级官时,颇能决断一切,一旦进级稍高,即失其固有之能力者,盖此种人明知不能果断之害,而目下所遇诸事务,又非从前所习惯,而固有之智力,遂失其作用也。此其果敢之动作,习之愈久,犹豫之危险愈大,见之愈明,而决断力之萎缩乃愈甚。

常住心(恒)

性质之邻于果断者为常住心。当不意之事变,能得正当解决(此属于智),而急危之际能保守其固有之宗旨者也(此属于情),固不必属于非凡之列。盖同一事也,出诸深思熟虑之余,则为平淡无奇,而当急剧之际,乃仍不失其深思熟虑之态度,则常住心之所以可贵也。此种性质,或属于智之活动,或属于情之平衡,则视际会之何如以为定。顾智与情,二者苟缺其一,则失其常住心。

(丙)不拔 坚固 忍耐 感情及性格之强健

战争者,由四原质所成之蒙气围绕之,曰危险,曰形体之劳苦,曰不确实,曰不意是也。入此蒙气中而能兼确实之动作与完全之成就者,不能不有赖于智力交互之力,“战史”所称述之不拔,坚固,忍耐等,要不外由此力之变化而出。简言之,则诸英雄此种性质之表现,不过自唯一之“志意力”而出。顾其现象,则相似而不相同。试分析如下:

欲使读者之想像易于明了,不可不先提起一问,曰:凡重量负担抵抗等之加于主将之心上,而足以挑起其心力者,何耶?答之者必曰:此种重量未必即为敌人之行为也,盖敌人之行动,直接及于兵卒而已,与指挥官不相触。例如敌若延长其抵抗之时间,由二时至四时,则指挥官唯使其部下加二时间之形体危险而已。此种数量则地位愈高,价值亦愈减,在将帅之地位言则战斗延长二时间之差,又何足论。唯敌之抵抗,次第影响于主将所有之诸材料(合人员材料而言),抵抗愈久,消耗愈多,则间接及于指挥官之责任问题,则是主将所痛心,而意志之力因之触发者也。

然指挥官负担之最重且大者犹不在此。

当军队犹有勇气,犹有好战之心,则动作轻快,其劳指挥官意志之力者盖少。战况一及于困难,则如平常随意运转之机关,忽生一种抗力,非敌人之抵抗,而我兵之抵抗也,非必其抗命抗辩也。(当是时抗命抗辩亦时时有之,兹所云者指概况言。)

流血既多,军队之体魄、道德诸力均为之沮丧,忧苦之情起于行列之间,而此情遂影响及于指挥官之心,主将于此仅持我心之不动未可也,尤贵逆众庶之心而支之。众庶之心力,既不能自支,则其意志乃悉坠于将帅一人之上。众庶之希望冷矣,则由主帅胸中如燃之火而使之再温;众庶之未来观暗黑矣,则由将帅胸中皎洁之光而使之再明,夫如是始足以成功。非然者,将帅将自失其心力,而众庶将引将帅而堕于自卑之域,世有因危险而忘耻辱者,此其由也,是为将帅不可不支持之最大抵抗。此种抵抗,人愈多则愈长,地位愈高则愈重。

凡临战所以激人之感情者甚伙,其能最久而有力者,莫如名誉心。德人于此语附以好名之鄙义,盖谓滥用之,易生不正之动作者也。然溯此心发动之原,实属于人性中最高尚之域,而为战争中发生动力之枢纽。彼爱国、复雠诸感奋,或则高尚,或能普遍,或能深入,然不能驱名誉心而代之。盖爱国心等为全军所共有,非不高尚也,而主将于此则无由自别于群众,而不足生其较部下为更大之企图。名誉则按其等以差,而各种机会,各种动作,皆若为各人所私有,无不思所以利用之。以名誉为产业。而各极其鞭策竞争之致,则成功之由也。古来有大将帅而无名誉心者乎,未之见也。

坚固者,于各事之冲突上所生意志之抵抗之谓;忍耐者,则意志抵抗之自时间上言者。二者甚相近,而其本则相异。盖坚固仅由于情之强,而欲其持久不变,则不能不借于智之彻,盖行为之继续愈长,则对于行为之计画亦愈密,而忍耐力则实生于智力之计画者也。

(丁)感情之强健

欲进论感情及性格之强健,不可不先释强健二字为何义。感情之强健云者,决非谓感情猛烈,或易于激动之谓。不论何种感动激刺而其人常能随智力为动作者,是为感情上强健。此性质果由智力而生乎?一疑问也。世有优于智力者,而忽为情所驱使,遂妄动妄作者,论者犹得曰“智”有大小广狭,而此必其小而狭者也,顾吾人则以左说为近于真。

当情之炽而能随智为转移,吾侪名斯人以为有自制之能,此自制力则生于情者也。伟人当情至于激,则别生一种情以平衡之,而亦无害于前者之激情,得其平而后智力之作用现。顾此特别之情又何自生乎,曰生于自尊心,彼盖终身不忘为万物之灵也,故其动作不背于有智虑者之原则。则吾侪以激情虽至极致,而犹能不失其平衡者,谓为感情之强健。

感情上之人物,大别为四类:第一种,为无情之人物;第二种,则情易动而常不逾矩,人所谓多情而静稳之人物;第三种,则其情易于刺激,一时虽猛烈,而消灭则甚易;第四种,则其情甚不易动,而其动也不急剧,必以时,顾一旦既动,则且强且久,既深且激。此四种之差别与体魄上亦大有关系,吾侪不欲以薄弱之哲学,为高深之研究,但举此四类人而论断其于军事上之关系,兼以释明此感情上强健之义。

无感情者,容易不失其平衡,然不能谓感情强健。盖此种人全无发动力者也。其于军事上有偏颇之器能,用之得其宜,亦足以奏多少之功,顾不能得积极之效果,然亦不至于偾事。

第二种之人物,颇足以经营小事,而临大事则易为所抑压。例如见一人之横祸,则能披发缨冠以往而视,及国运之将亡,民生之病苦,则亦徒自悲痛而不能自奋。此种人之于军事,其动作颇能和平,而不能建大功,其或智力出众,未始不可建特殊之事业,然而鲜矣。

情之易激而烈者,既不适于世矣,彼其长在于发动之强,而其短则在经过之速。此种人物若加以名誉心,则颇适于下级军官之用,盖其职务之动作,以短时间而告终也。鼓一时之勇以为大胆之攻击者,数分间事耳,反之一会战为一日数日之事,一战役为一年二年之事业也,则与此种人实不相宜。感情速而易变,一失平衡,即成丧气,是用兵者所最忌也。然必谓易于激动之人必不能保其感情之平衡,是又不然,盖易激之人,思想颇高,而自尊之情,亦即由之以生,故其事之及于误也,则常惭愧不能措。故若裕以学问,加以涵养,阅历渐深,亦能及于感情强健之域。

大凡军事上之困难,犹若大容积物之压迫然,旋而转之,非大有力者不可,具有此力者,则惟此第四种具深潜激情之人。此情之动犹若巨物之前进,其速度甚小,其效果则甚大。顾以此种人为必能成功,则亦属误解,未开国之英雄,一旦因自制力之缺乏而挫折者,屡屡见也,是亦由其智力之不足,而易为情所驱使者也,然顾开明国中亦未始无之。

我侪于此不惮反覆重言以申明之,所谓感情上强健者,非其情感发动之强之谓,当强情之发能不失其平衡,而动作犹为智力所支配,譬若大舟涉风,颠倒辗转,而罗盘之针尖,常能不失其方向,是为感情之强健。

性格上之强健

性格之强健云者,即人能确守其所信之谓。所谓信者,固不问其说之出于人,或出于己也。意见之变易,不必由于外来之事物,即一己智力之因果作用,亦足以生影响,故人若屡变其意见,则不能谓之为有性格之人。性格云者,确守所信,而能持久者也。如持久力或由于聪明之极或由于感觉大钝,其在军事,则印象及于感情者强,而所见所闻之变幻不可测,乃至于怀疑之,甚且举其已定之径路而逸出者,决非与世间常事所能同日语。

战时而欲决行一事,其根据大都属于臆测,决不明了。故各人意见之不同,亦以战事为最。而各印象之潮流,乃时刻迫其所信而覆之,此则虽毫无感觉之人,亦不能不有所触动,盖印象过激而强,则其势必将诉诸感情也。

故非见之极深,知之极明,则不能确守其固有之原则以指导一切。惟原则与事实,其间常有一种间隙,弥缝于其间者,则不仅持推测因果之智,且有赖于个人之自信力。故吾人当动作之始,不可不先有万变不离之信条,苟能确守信条,不为物动,则行为自能一贯,此则所谓性格之强健也。

感情能常得其平衡,则大有助于性格,故感情之强健者,其性格亦多然。

吾侪于此,又不能不举类似此性之执拗(愎)一言之。

执拗云者,人之所见愈于己而拒绝之之谓。既有能力足以自成一见解,则其智力必有可观者在,故执拗者非智之失而情之失也。盖以意志为不可屈,受他人之谏而不快者,要皆由于一种我见。我见云者,所谓“予无乐乎为君,惟其言而莫予违也。”世有顾影而自喜者,其性质实与执拗类,其不同者,彼则在外观而此则在事实也。

故吾人以为感情不快之故,而拒绝他人之意见者,是为执拗,是决不能谓为性格之强健。执拗之人往往以智力不足,而不能具强健之性格者。

案格氏此说,其论“果断”为智勇交互之结果,及“名誉”为坚忍之原动等,精矣详矣,顾仅足似解原文之半,何者?盖格氏之说,专为临战而言,而孙子之五字,合平战两时而兼言之也。曰信,曰仁,曰严,盖实为平时所以得军心之原则。在近日之军制度修明,教育精密,则有赖于主将之德者较少,三者之用不同,而其极则为众人用命而已,此则军纪之本也。

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

案,曲制者,部曲之制;官道者,任官之道;主用者,主将之作用也。以今日之新名词解之,则军制之大纲也。主用者最高军事机关之设备,若参谋部之独立,君主之为大元帅,皆直接关于主将能力,威严信任之作用者也。官道者所谓官长之人事,也凡进级补宫等事属焉。道之字义形容尤极其妙,道者狭而且修,今观各国军人之分位令何其似也。曲制者则军队之编制也,观下文法令执行之意,则知法者含有军纪之意。国军之强弱以军纪为本,而人事整顿,部队之制度,主将之权威,实为军纪之基础,而建军之原则尽于此矣。

参照后文“凡用众如用寡者分数是也”义,分数云者,即编制之义,所谓曲制者是也。

此节杜氏注谓主者,管库厮养职守,主张其事也;用者,车马器械,三军须用之物也。则似举编制经理兼言,就本节论,文义较完,惟就上下语气考之,则此节似专指编制言,故以“主用”为主将之作用。

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

此为第二段之终,所述者,仅建军之原则,而即断之曰胜,曰不胜,可见胜不胜之根本问题,在此不在彼也。

……

001 第一篇

国防经济学

003 导言一

008 导言二

014 导言三

021 第二篇

最近世界之国防趋势

023 第一章?世界军事之新趋势

033 第二章?兵学革命与纪律进化

045 第三章?介绍贝当元帅序杜黑制空论之战理

055 第四章?张译鲁屯道夫全民族战争论序

063 第三篇

从历史上解释国防经济学之基本原则

065 第一章?从中国历史上解释

072 第二章?从欧洲历史上解释

081 第四篇

二十年前之国防论

[见《军事常识》民国六年(1917年)出版]

083 第一章?政略与战略(敌与兵)论战志之确定

088 第二章?国力与武力与兵力

094 第三章?义务征兵制说明

104 第四章?军事教育之要旨

117 第五篇

十五年前之国防论

[见《裁兵计划书》民国十一年(1922年)出版]

119 第一章?裁兵与国防

138 第二章?军国主义之衰亡与中国

148 第三章?义务民兵制草案释义

中国国防论之始祖

[《孙子新释》民国二年(1913年)著]

193 第七篇

现代文化之由来与新人生观之成立

(《罗马游记》之片段)

195 第一讲?古迹与新迹

202 第二讲?美术与宗教

211 第三讲?个人与群众


本书分别论述了国防经济学、最近世界之国防趋势、从历史上解释国防经济学之基本原则、二十年前之国防论、十五年前之国防论、中国国防论之始祖、现代文化之由来与新人生观之成立。作者汲取中国古代的军事思想和西方现代军事理论,说明“战斗力与经济力是不可分的” “国防建设必须与国民经济配合一致”“强兵必先理财”的道理。另外,该书还论述了建军的目的和意义

一部近代以来“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防理论体系”的高峰之作

中国近代著名军事家蒋百里先生的代表作

二战名将艾森豪威尔、蒙巴顿等鼎力推荐的经典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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